徽商的和谐理念与实践(一)

2022-11-18 11:56 来源:徽州文化网

中国人从“和”而来。为了追求和实现“和而不同”其乐融融的理想社会,中华民族先人千百年来一直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中华儒学有丰富的和的思想智慧。宋明以来兴盛的徽商“贾而好儒”,他们不仅仅是“以儒术饰贾事”,而且基本上是在努力把经商做生意作为进行儒学道德自我完善、实现人生价值、完成生命终极关怀的一种手段。徽商对于儒学中关于“和”的思想,心仰之、躬行之,有许多精彩的议论和出色的实践。清代侨居于扬州从事两淮盐务的大徽商汪应庚,富比王侯却不是一般唯利是图的守财奴,其人史载对社会公益奉献巨大,为人“处心积虑,常以汲汲济人利物为心”[1],“济人利物”,努力使自己的人生对别人、对社会、对生存的世界有好处,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和谐理念。这种和谐理念使徽商对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明代在通州、泰州从事盐业的歙县大徽商黄鉴十分鄙视商场中那些只知搞点小机巧、孜孜于在钻营中谋利的商者,他说“此辈卑卑取富,益目前耳!”[2]要做真正的大商人不是这样的,真正的大商人是什么样的?“当种德也。德者,人物之谓也”[3]。为商是为了做种德有德之人,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世人对徽商的这种理性提升是十分关注和首肯的。他们认为“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4],“其业则商也,其人则豪杰也,为豪杰则洞悉天下之物情,故能为人所不为,忍人所不忍”[5],“为商者转敦古谊”[6]

    徽商这班“豪杰”在“敦古谊”、追求“和谐”方面,有许多出色的实践。

                                             一

  徽商在经商过程中比较突出地强调“以义为利”,坚守诚信商德,努力维护和创造良好的商业秩序。明代成化间歙县徽商汪忠富在教导儿子为商时说:“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7],正是在这种“以义为利”思想指导下,许多徽商,人在商而“无商商之心”,把一个“义”字诠释得光彩夺目。祁门善和里徽商程神保以妻子佐助的蚕织簪珥之资30金前往福建做生意,有一次福建商人卖蓝染料时误算多给了他五十石,左右的同行以为这一下神保可发了意外之财了。程神保虽本小利微,对此却并不动心,说:“这位老板记错了出此失误,我可不能昧心!”立即把那老板叫回来,说清情况,如数还给了人家。程神保在做生意中好不容易积累了700余金,在楚地经商时,恰遇其地连年饥荒,百姓贫病不堪,程神保心存恻隐,对于无法还贷的一概不再追取,几年下来,只剩下百余金回家。为了一个“义”字,700金成了百余金,人家钱越赚越多,而他却是钱越赚越少,只求了个心安[8]。休宁米商刘淮在嘉湖做生意,遇上了当地灾荒饥馑,当时刘淮仓里正有些积米,同行都以为,这一下刘淮可以乘机抬价好好捞一把了。刘淮却坚决地表示:“不可”。他说:“有什么能比得上让这里的老百姓度过灾荒缓解饥困这个‘利’大呢?”他不仅不囤积居奇,而且马上减价售粮,并开设粥厂广济灾民[9]。清代休宁米商吴鹏翔从四川运了几万石米到汉阳时,恰遇汉阳大饥荒,人们都认为吴老板这批米可以乘机涨价,获得比平时多好几倍的利润。可是吴鹏翔却出人所料,“悉减值平粜”,吴鹏翔没有赚到钱还贴了钱,而他的米却发挥了大作用,“民赖以安”[10]。有一次吴鹏翔买到了百斛食用的香料椒,后来发现这批椒有毒无法食用,供货商也想将货要回去。吴鹏翔怕他将椒收回去后卖给另外的商人仍会害人,于是仍旧如数付款,自己亲自将椒付之一炬[11]。清代婺源茶商朱文炽,“性古直”,他到珠江卖茶,由于交通不便,耽误了卖茶时机。对于积压的茶叶,在交易文契上,他总是十分诚实地写上“陈茶”二字,以示不欺。那些茶行经纪人极力地劝他不要这样做,认为把陈茶当新茶卖可赚更多的钱。朱文炽面对利的诱惑,牙侩们的压力,仍“坚执不移”,20多年朱文炽为此亏耗了数万金,即便如此,朱文炽“卒无怨悔”[12]。明代歙县米商胡山,在嘉禾做贩米生意。这年大饥荒,斗米千钱,同行们纷纷在好米中“杂以苦恶”,以次充好,赚昧心钱,还要胡山也一样弄鬼。胡山同情灾民,“持不可”。结果,那些奸诈者由于狠命往好米中掺杂质,引来了蚁啃虫蛀,质量太差,没人肯买而折了大本,而“山独免”。胡山由此而悟出:“天理二字,五常万善莫不由之”,生意人应该以义为利,“存天理,遏人欲”,他干脆将其店堂名为“居理”堂[13]。明代嘉靖万历年间歙县徽商许世积,曾和一个米商一道做贩米生意,一年下来,利润很可观,可是许世积却坚决不再和这个人合作了。有人对此不解,许世积才解释说:“这个同行大斗进小斗出,在买卖中喜欢搞点诡诈手段,用这种办法赚钱谋利,即使发大财也并非我的所愿”[14]。他开当铺,总是规矩经营,有急需者愿多出利钱作交易,许世积却说:“我只要既定的2分利息就足够了”,从来不乘人之危得利。在经商过程中,有个生意人欠了许世积的钱反而恶人先告状反控到官府,官府审清了案子,罚此人双倍赔偿,许世积却觉得清白已还,钱财就不再追究了,来了个“义让”。而其夫人则更为大度,看到对方家里生活穷困,还私下让人给他家里送了点粮食[15]。歙县徽商江承封“性豪爽,重然诺,”他在扬州一带做生意,平常极重诚信,“与人交不设城府,族人业鹾邗上者,寄以转运重任,公膺人之托,实力经营,数十年无私蓄”。他生怕这种诚信商德湮没不传,特地请名流写作了《信录》一书,令以传世。据史料记载,在整个徽商群体中,坚持以义为利,坚守诚信商德,努力营造良好商业氛围的并不是个别事例。明末清初歙县“治鹾两浙”的鲍雯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中,坚持“一切治生家设智巧、用机诈者”一概“摒弃不用,但推至诚待人,人亦不之欺,其后渐致赢余”[16]。婺源徽商洪胜以一展大丈夫生平之志的气概投身商场,始终坚持“慎取与,重然诺”,“商旅中往往藉一言以当质券”,义举“指不胜屈”[17]。歙县盐商黄莹为商“通大义,不效世用一切狙诈术……诚一所致,业饶声起”[18]。休宁程莹幼而为商,“不舞智以笼人,不专利以取怨”[19]。歙县盐商吴良宦业鹾浙中“宁奉法而折阅,不饰智以求赢”,宁可因守法规矩做生意而亏本,也决不用狡诈手段谋取非分之财,人称古之君子[20]。歙县许文才经商谨遵故训,对祖辈承袭下来的良好商德倍加宝爱,“苟役于利而违于亲,虽日赢千金不愿也”。如果只知钻钱眼而有违祖规,即使日进千金也不能干,他“贸迁货居,市不二价”,“信义服人”,所以在市场上,人们总是很愿意和他做交易[21]。歙县丰南吴廷尚弃儒从商,其母亲对儿子的赠言是“啬取却赢为廉贾”。一个“啬取”、一个“却赢”,反映了儒商之家对待钱财的理性态度,做“廉贾”,是他们的高尚追求[22]。歙县布商吴南坡贩布坚持一个信念:“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始终如一的赤诚待人,终于使其布业在市场上赢得了较高的信誉,四方之人一入市,只要见是南坡字号的布,争着进货,都不用验看“精恶长短”,生意十分红火[23]

   古往今来,经商为利,义利矛盾无法回避。提倡道德制衡,“以义为利”、“以义取利”,提升商业理性,“啬取却赢为廉贾”,大家都遵守约定的游戏规则,诚信做人,“利他人而得利”。就能形成良好的商业环境,形成商业社会的和谐。许多徽商用自己的践行,努力追求自身心理的和谐,进而营造商场的和谐,这种商业理性的自觉,给人的启迪是深刻的,有其现实价值和意义。

                                              二

  大量的徽商史料,记载了徽商在其故里、在其经商之地发财之后,总是非常热心于社会公益,向社会慷慨捐输,多行“义举”。资深徽商研究专家张海鹏等认为: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商帮能像徽商这样对社会公益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据许多典籍、史志、家谱族谱记载,许多闯荡天下获得财富之后的徽商,都十分热心地在家乡、在经商之地修桥筑路、恤孤寡、拯贫弱、助学兴教,或捐屯饷、设义仓、助军输,特别是在灾荒之年和国家急难之时,更是倾其所有,竭力奉献。旅扬大盐商汪应庚仅在乾隆三年大灾荒时,就首捐万金备赈,又以米三万多石独立展赈一个月,救济灾民无数[24]。歙县大徽商鲍漱芳仅在乾隆十年大灾荒面前,就捐粮十万石,救济数十万灾民,还捐金三百万修堰护坝,捐银六万五千两疏浚河道修理河闸,其他修里社、筑水坝、置义学、修路开河,置义冢、助婚葬,“义行不可枚举”[25]。其父鲍志道仅捐修家乡紫阳书院、山间书院一次就花白金一万一千多两[26]。徽商们热心社会公益的捐输“义举”,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深受程朱理学思想影响的徽商,为商的目的是为了“做人”,做生意是“做仁事”,他们大多在金钱观上比较理性,聚财讲“财自道生,利缘义取”、“以义制利,以义为利”、“见利思义”,散财也主张积而能散,“该出手时就出手”,说是“傥来之物,侈用之是谓暴天,吝用之亦为违天,惟其当而已矣”[27],徽商舒遵刚认为见义不为是无勇,要因义而用财,那种在“义”面前“吝惜而不肯用财者,和奢侈而滥于用财者”,都是同样不会做生意。这种聚而能散的钱财观,既是儒学“仁者爱人”理念的践履,也是一种商业理性的延伸。

   第二,徽商的大量公益“义举”,虽然有不少是为了家族、宗族、乡党,封建宗法和乡土观念浓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更多的“义举”,惠及的已是经商所到之地或更广地域的百姓,其封建宗族性已逐渐淡出。体现出的是一种“仁心济世”的人文关怀。徽商们以自己的财力,支持社会慈善事业,置义仓、兴义学,摸索扶贫济困的办法,等等,实际上是在构建当时的乡村和社区社会保障机制。各种徽商热心社会公益,动机可能并不单一,但客观上都有利于当时乡村的宗族、乡亲邻里和地域的人际和谐。明代崇祯庚辰年歙县粮商吴午庆运了上千石麦子到云间做生意,恰逢其地大饥荒,由于青黄不接,百姓鸠形鹄面,道中相属,“民饥势不能待旦夕”,天天都有人饿死。吴午庆见此灾情,立即将船上的麦子一人一斗全都救济了苦难中的灾民。在清顺治庚寅年,他贩米到毗陵,又恰遇上这里遭水灾,他又立即拿出粮食,设粥厂救济逃难的饥民。当时,这个地方的富人对赈灾不是很热心,这时看见吴午庆救灾的场面,一些富人也被感动了,都说:“吴公只是行商路过此地,尚且能不忍坐视灾民之困,我们这些人和受灾的乡亲同为桑梓,家里也还有点积累,如果再不拿点出来救救灾,岂不太惭愧了!”于是富人们也积极尽力捐赈救济灾民,使当地百姓的灾情得到了较大的缓解[28]。这是徽商“义举”改善社会风气的一个例子。

   古往今来,包括商家在内,财富来源于社会,该得到回报的也应该是社会。而当今名列胡润百富榜前十名的广州房地产大富豪,虽拥有财富百亿元,却不仅在社会捐输方面不大出名,而且还欠税2800万元之多。在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1700亿,其中65%都是工薪阶层所回报,富豪们个人所得税的交纳只占很少的一部分。这种财富获取和回报的失衡,突出地反映了如今少数为商者人文精神的某些缺失,也同时反衬出历史上徽商对财富的理性态度之可贵。富人财富聚而能散,会聚会散,聚之有道,散亦有道,既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对财富的尊重,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和谐的追求。

                                             三

   徽商“虽为贾者,咸近士风”[29],大多关心时世,很有社会担当。他们对于那些“若龌龊务封殖,即一钱靳不肯出”[30],只知不择手段地敛财,爱钱如命的守财奴,是十分鄙视的。许多徽商不仅热心社会公益、慷慨捐输,在家乡、在经商地也多乐善好施、敦邻睦族,以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以和谐的方式处理纠纷和矛盾,对于乡村和谐、社区和谐多有奉献。

   清代婺源王悠炽,和房叔、房弟等合伙做生意,各凑了500金为资本,他的房弟王悠轸生意不顺,亏了本,王悠炽为了帮助他度过难关,用自己的股本抵了他的亏欠。村里潘某人在他手里贷了400金往苏州做生意,不久就血本无归,潘某无颜见江东父老,不愿回乡了,王悠炽认为生意场上胜败乃兵家常事,经商不顺就一去不归,他家里人怎么办?悠炽于是再贷银两让他想法赚一点,后来潘某终于回家和家人团聚了。潘某回家后,讨债的人很多,潘某急得生了病,为了帮助这个眼看要遭难的家庭,王悠炽又亲自上门,当着潘某的面将借券烧了,安慰他放心调养。逼债者见王悠炽竟这样宽厚待人,也有些惭愧,不再死死逼迫潘某,潘某一家因此得以生存[31]。明代休宁徽商程镶“商游吴越”,生意兴隆,资财“雄于一乡”,在吴越,人们“喜其忠信,遐尔归心”,很有社会影响。他在家乡“选宗之贤(者)各出三百缗创为会约,严立章程,号曰‘正义’”,在乡村创立了专门为乡邻排难解纷的“正义”文会,“凡直人之枉,恤人之乏,均于此取资焉”。他在临终前,还念念不忘告诫子孙:自己从来就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儒商,要爱惜声誉,“崇本黜奢”、“毋作佛事”、“明经修行,以善继述”[32],叮嘱子孙努力维护好的乡风。清代歙县的程善敏经商致富归里后,也能“总一乡之约,衡一镇之平。排难解纷,立纲陈纪,秉公扶正”[33]。歙县新馆的鲍立然,从小没了父亲,弃儒经商,和哥哥在杭州做盐业生意。家里有几幢大房子,他免费让族中人居住。乾隆二十七年,徽州绩溪大旱饥荒,有的饥民绝境之中抢了富人家的米,社会上讹传百姓要闹事,府城太守慌忙前往探查,准备弹压,路经新馆鲍立然家,当时鲍立然正好经商回家,说起此事,鲍立然极力辩析,说:绩溪民风素来淳朴,俗云“唯有绩溪真老实”,决不是什么“民变”,这是饥荒让灾民饿急了。我愿意捐几千金购粮平粜,百姓有粮食吃了,就不会有什么骚乱了。果然鲍立然的举动,平缓了百姓情绪,“一邑以安”[34]。清嘉庆间绩溪余文彬在衢州做生意的时候,也恰恰遇上了当地大饥荒,街面上刮起抢夺之风,把总慌得紧闭城门,士兵们都盔甲刀枪整齐,准备应付“民变”。当时浙江西安县令是歙县人许执中,余文彬立即找到这位徽州老乡,提出:解决这样的事情,千万不可以动刀动枪,激化矛盾,百姓只是饥荒饿极而过激,不是什么“造反”,只要有粮食平粜就可以消弭变乱。余文彬提出自己先捐200石粮食给各位商家带个头。许执中和把总商量后,采纳了余文彬的建议,号召商家捐赈平粜,安抚百姓,就这样使得局势得以和缓,社会获得了安定[35]。清同治间黟县汤永懿在祁门经商,当时,和祁门相邻的江西浮梁一些船户和祁门人争埠头,越闹越凶,这些船户们已聚集成群,准备械斗。汤永懿见情势危急,立即出面找到事情的谋划者,“动以利害,晓以大义”,极力劝阻,坦诚地说:我们黟县百姓吃粮多靠你们江西供应,你们诚信贩粮,不杂沙水,徽州人得到不少实惠。有问题好相商,不难解决。在汤永懿的努力调停下,争埠头的矛盾终于得到和平解决[36]。像这样关心民生,力促社会安定和谐的徽商还有不少。清乾嘉间婺源洪辑五由儒而商,“其为人也,轻资财,重然诺,义所当为,毅然为之,不挠于俗论,有古君子风”,凡是乡里有争吵纠纷之事,“必尽言排解之始快”,对那些桀骜不驯难剃头的主儿,他也极力调停,还常用自己的钱财,私下进行平停,有的长期相持不下,自己填付的钱财收不回来也从不计较。洪辑五以高尚的人品受到了社会的敬爱,被推为“群商领袖”[37]

   社会矛盾的化解,总是要靠社会各方面的宽容、忍让、理性。徽商表现出来的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感,他们为那个时代社会的和谐所作的努力,给我们以深刻的教益和启发。(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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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徽商,济人利物,诚信,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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